本標準規定了調味熟肉制品的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熟制畜、禽產品[豬肉、牛肉、雞腿肉、雞胸肉、鴨腿肉、鴨胸肉、畜副產品(牛肚、牛心、牛舌、牛喉骨、牛頭肉、牛百葉、豬耳、豬口條、豬心、豬腸、豬肝、豬肚、豬皮中的一種或幾種)、禽副產品(鴨舌、鴨胗、鴨腸、鴨食管、鴨掌、鴨心、鴨肝、鴨軟骨、雞爪、雞軟骨、雞腳筋、雞嗉皮、雞腺胃、雞心、雞肝中的一種或幾種)](醬鹵肉制品)、皮凍(醬鹵肉制品)中的一種或幾種為主要原料,搭配自制調味包【粉包(固態復合調味料)、湯包(液態復合調味料)、調味油包(復合調味油)】、自制花生包(熟制)、蔬菜中的幾種,包裝而成的即食調味熟肉制品。熟制畜禽產品及其副產品(醬鹵肉制品)(自制):以畜禽產品及其副產品的一種或幾種為主要原料,經解凍、修整、清洗,添加生活飲用水、三聚磷酸鈉、六偏磷酸鈉、焦磷酸鈉、卡拉膠、黃原膠、魔芋精粉、D-異抗壞血酸鈉、乙基麥芽酚、亞硝酸鈉、紅曲紅、高粱紅、紅曲米、辣椒紅、紅曲黃色素、食用鹽、白砂糖、雞精調味料、調味料酒、醬油、香辛料(花椒、八角、小茴香、桂皮、高良姜、山奈、草果、肉豆蔻、豆蔻、蓽撥、丁香、甘草、香葉、姜、砂仁、辣椒、香茅、白胡椒、百里香中的多種)、藥食同源食品(白芷、梔子、益智仁、陳皮中的多種)、食品用香精中的幾種,經注射或不注射、滾揉或不滾揉、腌制或不腌制、鹵制、冷卻、包裝加工而成的熟肉制品。
皮凍(醬鹵肉制品):以豬皮為主要原料,經去雜、清洗,添加生活飲用水、食用鹽、雞精調味料、白砂糖、味精、魔芋精粉、可得然膠、明膠、食用葡萄糖、5'-呈味核苷酸二鈉、紅曲紅、老湯[以生活飲用水、食用鹽、白砂糖、雞精調味料、調味料酒、醬油、香辛料(花椒、八角、小茴香、桂皮、高良姜、山奈、草果、肉豆蔻、豆蔻、蓽撥、丁香、甘草中的多種)、藥食同源食品(白芷、梔子、益智仁、陳皮中的多種)的多種為原料,經熬制、冷卻、過濾而成]中的多種,經調味、鹵制、成型、冷卻、包裝加工而成的熟肉制品。
自制粉包(固態復合調味料):以食用鹽、雞精調味料、白砂糖、香辛料粉(花椒粉、八角粉、蒜粉、胡椒粉、辣椒粉中的多種)中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調味料為原料,經配料、混合均勻、包裝而成的固態復合調味料。
自制湯包(液態復合調味料):以生活飲用水為主要原料,加熱后添加食用鹽、骨湯調味料、白砂糖、雞精調味料、食醋、醬油、食品用香精中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調味料為原料,經配料,溶解混勻、冷卻、包裝而成的液態復合調味料。
自制調味油包(復合調味油):見本公司在河南省衛健委備案企標:Q/JY 0004S。
自制花生包(熟制):以花生為主要原料經挑揀、炒制、冷卻、包裝而成。
蔬菜包:以新鮮蔬菜(香菜、大蒜、青線椒、小米椒、貢菜、上海青、菜心、毛豆、西藍花、蓮藕一種或幾種)為主要原料,經挑揀、清洗、切制、焯水或不焯水、冷卻或不冷卻、瀝水、包裝而成。
根據原輔料的不同分為不同品種(肉菜類調味熟肉制品、帶湯類調味熟肉制品和湯汁類調味熟肉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