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規定了包括軟件設計在內的執行安全功能的安全控制系統(SRP/CS)的設計和集成方法、相關要求、建議和指南。
本文件適用于包括子系統在內的用于高需求和連續操作模式的SRP/CS,無論其采用何種技術和能量(如電氣的、液壓的、氣動的、機械的)。本文件不適用于低需求操作模式。
注 1:低需求操作模式見 3.1.44 和 IEC 61508(所有部分)。
本文件未規定特定應用的安全功能或所需性能等級(PLr)。
注2:本文件規定SRP/CS設計方法時未考慮某些機械(如移動式機械)的特殊要求。此類特殊要求由C類標準考慮。
本文件未給出構建SRP/CS的產品/元件的具體設計要求。適用于某些SRP/CS元件設計的具體要求由適用的ISO和IEC標準涵蓋。
本文件未給出物理安全、IT安全和網絡安全等方面的具體措施。
注3:物理安全、IT 安全和網絡安全等問題可能會影響安全功能。更多信息見ISO/TR 22100-4 和 IEC/TR 63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