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排污許可管理條例》,規范污水排放口、廢氣排放口、噪聲排放源、固體廢物貯存(處置)設施等生態環境標志的設置,我部組織編制了《生態環境標志 排放口(源)(征求意見稿)》《生態環境標志 固體廢物貯存(處置)設施(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標準征求意見稿及編制說明可登錄我部網站(http://www.mee.gov.cn/)“意見征集”欄目檢索查閱。
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均可提出意見建議。請于2026年1月26日前將意見書面反饋我部,意見的電子版請同時發送至我部聯系人郵箱。
聯系人:法規與標準司 陳婧
電話:(010)65645285
郵箱:biaozhun@mee.gov.cn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2號
郵編:100006
聯系人: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 雷晶、李琴
電話:(010)84915199、84913998
郵箱:leijing@craes.org.cn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苑大酒店909室
郵編:100012
附件:
5.《生態環境標志 固體廢物貯存(處置)設施(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5年11月7日
(此件社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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