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烘烤類糕點的技術要求、生產加工過程衛生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 標志、標簽、包裝、運輸與儲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食用淀粉、水、白砂糖的其中幾種為主要原料,以鮮蛋、或者蛋制品、 食用植物油、食用調和油、椰子調味油、乳粉、椰子漿、大米、人造奶油、糯米粉、紅糖、 焦糖、葵花仁、燕麥、食用豬油、黃奶油、桂花、芝士奶酪、食品加工用酵母、小麥粉、肉 松、南瓜粉、煉乳、枸杞子、紫薯粉、海藻糖、果葡萄漿、蛋糕油、食用鹽、豆類、生姜、 庫拉索蘆薈凝膠、薏米、紅棗、花生、小麥、糕點預拌粉、紅糖珠油、雜糧、芝麻、果蔬粉、 瓜子仁、椰絲、榴蓮、小米、蓮子、百合、枸杞子、核桃、韭菜、胡蘿卜、玉米、香菇、波 菜、蔥、蒜蓉、洋蔥、香芋、荸薺、黑木耳、蘿卜干、薯類、蝦仁、蟹籽、面包屑、豬肉、 牛肉、臘肉、臘腸的其中幾種為輔料,添加或不添加梔子黃、甘油、磷酸二氫鈉、丙二醇、 山梨醇酐單硬脂酸酯、聚氧乙烯(20)、碳酸鈣、檸檬酸、焦糖色(普通法)、山梨糖醇、 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羧甲基纖維素鈉、結冷膠、黃原膠、瓜爾膠、食用香精、紅曲黃色素、 紫薯色素、復配著色劑、復配防腐劑、復配糕點乳化增稠劑,經配料、烘烤、涼凍、冷藏等 工藝制成的糕點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