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米粉的產品分類、技術要求、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 標簽、包裝、運輸、貯存、保質期。
注 本標準適用于以大米、【雜糧(除了水稻、小麥、玉米、大豆(這四個常被稱為“主糧”)和薯 類(如馬鈴薯、紅薯)以外的各種谷物、豆類和薯類等】、丁香、八角、茴香、小茴香、刀豆、小薊、 山藥、山楂、馬齒莧、烏梅、木瓜、火麻仁、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龍眼肉(桂圓)、決明 子、百合或百合粉、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沙棘、芡實、花椒、赤小豆、阿膠、麥芽、昆布、 羅漢果、郁李仁、金銀花、青果、魚腥草、枸杞子、梔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櫞、香薷、桃仁、 桑葉、桑葚、桔紅(橘紅)、桔梗、益智仁、荷葉、萊菔子、 高良姜、淡竹葉、淡豆豉、菊花、菊苣、 黃精、紫蘇、紫蘇籽、葛根、槐花、槐米、蒲公英、榧子、酸棗仁、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盤子、金 銀花、大棗、代代花、白扁豆花、黑棗、酸棗、姜(生姜、干姜)、枳棋子、黃芥子、橘皮(陳皮)、藿香、 鮮白茅根、鮮蘆根、粉葛、魔芋、蓮子或蓮子粉、黑芝麻、核桃、核桃仁、杏仁(甜、苦) 、人參(人工種 植) 、重瓣紅玫瑰、涼粉草、松花粉、玫瑰茄、刺梨、五指毛桃、牛蒡根、沙棘葉、冬青科苦丁茶、木 犀科粗壯女貞苦丁茶、辣木葉或辣木葉粉、蛹蟲草、虎乳菌、茶樹花、廣東蟲草子實體、枇杷花、奇亞 籽、枇杷葉、丹鳳牡丹花、瑪咖粉、雪蓮培養物、金花茶、菊粉、燕窩、紅棗、蜜餞、玉米須、平臥菊 三七、大麥苗、香辛料、食糖、食用鹽、當歸、西紅花、地黃、麥冬、天冬、化橘紅、涼草粉(仙草) 、 蠶蛹、牛大力、黨參、肉蓯蓉(荒漠)、鐵皮石斛、西洋參、黃芪、靈芝、山茱萸、天麻、杜仲葉、復合 調味料、食用植物油、棕櫚油、食用淀粉、馬鈴薯淀粉、食用木薯淀粉、食用玉米淀粉、馬鈴薯雪花全 粉、金柚膳食纖維、蛋與蛋制品、藻類及其制品、豆類及其制品(包括黑豆或黑豆粉、黃豆或黃豆粉等) 、水產品及其制品、堅果及籽類制品、谷物或谷物制品、薯類(紅薯及紅薯粉、馬鈴薯或馬鈴薯粉等)、 食用花卉、果蔬及其制品、蔬菜或蔬菜制品(南瓜或南瓜粉等)、水果或水果制品、食用菌及其制品、 肉及肉制品、魔芋粉、葛根或葛根粉、綠茶粉、烏龍茶粉、紅茶粉、蕎麥粉、燕麥粉、水、食品用香精 等的兩種或兩種以上原料,經清洗、磨漿、脫水、配料,經攪拌、制片、制絲、蒸制、切斷、烘干包裝而制成的非即食米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