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推動玻璃、礦物棉工業大氣污染防治技術提升,現批準《玻璃工業大氣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礦物棉工業大氣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為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并予發布。
標準名稱、編號如下:
《玻璃工業大氣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HJ 2305.1-2025)
《礦物棉工業大氣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HJ 1433-2025)
以上標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標準內容可在生態環境部網站(http://www.mee.gov.cn)查詢。
特此公告。
生態環境部
2025年12月24日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5年12月24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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