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食品安全標準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我委制定了《2025年立項的廣東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修訂項目計劃》(附件1),現印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請遵照執行并組織實施。
一、標準研制應以保障人民健康為宗旨,以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為依據。各單位要充分考慮我省經濟發展水平和客觀實際需要,參考相關國內國際標準和風險評估結果,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充分發揮監管部門、行業組織、企業、科研院校和專業機構等相關單位和領域專家的作用,確保標準嚴謹,指標設置科學合理。
二、項目牽頭單位負總責,項目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項目牽頭單位負責組建標準起草組,并提供項目所需資源和保障條件,確保項目各主要參與單位分工協作、密切配合、優勢互補。起草組成員應為非生產經營企業法人單位。
三、項目牽頭單位應當制定工作計劃,確保標準研制質量和工作進度。項目牽頭單位要在標準研制實施過程中,應當及時將推進工作進展情況書面反饋我委。因特殊情況需要申請調整計劃的,填寫《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計劃項目調整申請表》(附件2)并報我委。對長期無進展申請延期的項目,我委將組織專家研討審議,綜合考慮各項因素后,作出同意延期或終止的決定。
附件:1.2025年廣東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修訂項目計劃.docx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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