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4 月 17 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處發布征求 37 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其中包括新制定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用再生纖維素材料及制品》。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 2026 年 6 月 6日。食品伙伴網對該標準進行了簡要梳理介紹,供大家參考。
1、制定背景
本標準立項初期名稱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玻璃紙》,僅針對玻璃紙單一產品。起草組經調研發現,再生纖維素材料及制品是包含玻璃紙、再生纖維素腸衣等的一大類產品,均以天然纖維素(木漿、棉漿)經溶解再生制成。遵循“同一大食品接觸材料納入同一標準”的原則,標準最終調整為“食品接觸用再生纖維素材料及制品”,覆蓋全品類產品,實現監管全覆蓋。
2、定義
標準首次對“食品接觸用再生纖維素材料及制品”進行了明確定義: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各種已經或預期可能與食品或食品添加劑(以下簡稱食品)接觸,或其成分可能轉移到食品中的,以天然纖維素經溶解再生后得到的再生纖維素為
主要原料的材料及制品。如用于食品包裝的再生纖維素膜(玻璃紙)、再生纖維素腸衣等。
3、基本要求
與其他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保持一致,規定“食品接觸用再生纖維素材料及制品應符合 GB 4806.1 的要求”。
4、原料要求
針對食品接觸用再生纖維素材料及制品使用的原料及添加劑分別做出了規定:
v 使用的原料不應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
v 添加劑的使用應符合 GB 9685 及相關公告的規定。
5、感官和理化指標

此外,產品還需符合 GB 9685 及相關公告對添加劑的特定遷移限量、特定遷移總量限量和最大殘留量等的規定。
6、復合產品的管理
針對使用了涂料、油墨和(或)黏合劑等材料的食品接觸用再生纖維素材料及制品,標準明確要求這類產品除符合本標準外,還必須符合涂料、油墨和(或)黏合劑等相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實現全鏈條的監管。
7、遷移試驗與標簽標識
遷移試驗:嚴格按照 GB 31604.1 和 GB 5009.156 的規定執行,保證試驗科學性。
標簽標識:遵循 GB 4806.1 的通用要求,確保信息可追溯。
8、結語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用再生纖維素材料及制品》的制定填補了我國在再生纖維素類食品接觸材料領域的食品安全標準空白。標準在制定時,既注意與我國其他標準的銜接,又充分參考歐盟、美國、德國等多國法規,指標設置
與國際接軌。標準目前還處于公開征求意見階段,建議相關企業密切關注標準進展,提前做好合規準備,確保產品符合新標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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