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半固態復合調味料的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食用植物油(菜籽油、大豆油、葵花籽油、花生油、芝麻油、棕櫚油、玉米油、食用植物調和油中的一種或幾種)、畜禽肉(雞肉、牛肉、鴨肉、羊肉中的一種或幾種,經預處理)、香辛料
或粉(輻照殺菌或不輻照殺菌)(辣椒、花椒、藤椒、麻椒、姜、蒜、高良姜、芫荽、香茅、砂仁、山奈、當歸、月桂、大蔥、小蔥、洋蔥、八角、小茴香、白胡椒、黑胡椒、甘草、丁香、百里香、草果、桂皮、肉桂、孜然、姜黃、豆蔻、小豆蔻、肉豆蔻、蓽撥、薄荷、多香果、迷迭香中的一種或幾種)、食葉草(經清洗、泡發、切碎)、陳皮或粉、白芷或粉、辣椒、辣椒粉、生活飲用水、甜面醬、黃豆醬、番茄醬、香辣醬、海鮮醬、豆瓣醬、火鍋底料、花生或粉、芝麻或粉、熟黃豆粉、泡椒(鹽水漬菜)、釀造醬油、蠔油、豆豉、食用鹽、白砂糖、味精、洋蔥、大蒜、大蔥、生姜、酵母抽提物、雞汁調味料、雞粉調味料、雞精調味粉、酸水解植物蛋白調味液、大豆分離蛋白、雞蛋全蛋粉、小麥粉中的幾種為原料,加入或不加入復合調味料(雪蓮辣椒絲、雞味粉調味料、柱候醬、辣椒紅油、醬油粉調味料、香菇粉調味料、十三香、芝麻香調味料、骨髓浸膏、芝麻香調味料、香辣醬中的一種或幾種)、檸檬酸、紅曲米、脫氫乙酸鈉、乳酸鏈球菌素、谷氨酸鈉、5’-呈味核苷酸二鈉、乙基麥芽酚、山梨酸鉀、苯甲酸鈉、辣椒紅、D-異抗壞血酸鈉、食用香精中的一種或幾種,經原料前處理、調配、炒制或熬制、灌裝、殺菌(不殺菌)、外包裝加工而成的包含兩種或兩種以上調味料的即食或非即食半固態復合調味料。
根據產品食用方式不同可分為:即食產品、非即食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