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黑芝麻食圓的要求、分類、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黑芝麻為主要原料,添加熟制谷物或谷物粉(燕麥、藜麥、蕎麥、青稞、大米、小米中的一種或幾種)、熟制豆粉(黃豆粉、紅豆粉、綠豆粉、豌豆粉、蕓豆粉中的一種或幾種)、堅果與籽類或其粉(板栗、葵花籽、南瓜籽、亞麻籽、核桃、黃瓜籽中的一種或幾種)、麥片、藕粉、山藥粉、蓮子粉、水果干(香蕉干、獼猴桃干、葡萄干、草莓干、西梅干、紅棗干中的一種或幾種)、果蔬粉(蘋果粉、刺梨粉、火龍果粉、山楂粉、紅棗粉、桑葚粉、沙棘粉、羽衣甘藍粉、赤球甘藍粉、秋葵粉中的一種或幾種)、藥食同源類原料【枸杞、酸棗仁、人參(5 年及 5 年以下人工種植)、茯苓、黃精、橘皮(陳皮)、薤白、黨參、肉蓯蓉(荒漠)、鐵皮石斛、西洋參、黃芪、靈芝、天麻、烏梢蛇、牡蠣、阿膠、雞內金、蝮蛇中的一種或幾種】、萊茵衣藻、蛹蟲草、奇亞籽粉、蛋白核小球藻、瑪咖粉、地龍蛋白、蜂王漿凍干粉、燕窩、白砂糖、食用鹽、水、乳粉、調制乳粉、牛初乳粉、植脂末、低聚果糖、低聚異麥芽糖、麥芽糊精、食用葡萄糖、乳清粉、乳清蛋白粉、大豆蛋白粉、蜂蜜、果葡糖漿、麥芽糖、大豆分離蛋白、麥芽糖醇、木糖醇、番茄紅素(合成)、乳酸鏈球菌素、丙酸鈣、山梨酸鉀、雙乙酸鈉中的一種或幾種,經熟制或不熟制、干燥或不干燥、粉碎或不粉碎、配料、混合、成型、包裝等工藝加工制成的黑芝麻食圓。
產品根據所用原輔料不同,可分為不同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