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冷藏調理水產制品的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可食用鮮(凍)魚【鱈魚、帶魚、黑魚、巴沙魚、鯰魚(梭邊魚)、鯉魚、草魚、鰱魚、銀魚、刁子魚、剝皮魚、胖頭魚、鱔魚、泥鰍、鱸魚、黃骨魚、秋刀魚、鯧魚、鰻魚、石斑魚、黃花魚中的一種】及其副產品(頭、魚泡中的一種)、魷魚、八爪魚、墨魚仔、牛蛙、可食用蝦、鮮凍貝類(花甲、生蠔、扇貝、螺螄、香螺、鮑魚、蟶子中的一種)中的一種為主要原料,經解凍或不解凍、預處理、清洗、分切或不分切,添加食用鹽、味精、雞精調味料、海鮮粉調味料、調味料酒、白砂糖、香辛料或其粉【花椒、八角、小茴香、高良姜、辣椒、桂皮、肉桂、孜然(枯茗)、月桂葉(香葉)、肉豆蔻、白胡椒、黑胡椒、姜、甘草、草果、姜黃、丁香、山奈、砂仁、芫荽、蔥粉、蒜粉、洋蔥粉中的一種或幾種】中的一種或幾種,添加或不添加植物油(大豆油、菜籽油、芝麻油、花生油中的一種或 種幾)、復配水分保持劑(磷酸、焦磷酸二氫二鈉、焦磷酸鈉、磷酸二氫鈣、磷酸二氫鉀、磷酸氫二銨、磷酸氫二鉀、磷酸氫鈣、磷酸三鈣、磷酸三鉀、磷酸三鈉、六偏磷酸鈉、三聚磷酸鈉、磷酸二氫鈉、磷酸氫二鈉、焦磷酸四鉀、焦磷酸一氫三鈉、聚偏磷酸鉀、酸式焦磷酸鈣中的幾種)中的一種或幾種,經滾揉腌制、掛漿(玉米淀粉、小麥粉、小麥淀粉中的一種或幾種,加生活飲用水)或不掛漿、包裝、冷藏貯存等工藝加工而成的非即食冷藏調理水產制品。
根據所用原輔料不同分為不同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