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處就《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24)第1號修改單、《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用香精》(GB 30616-2020)第1號修改單等37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食品伙伴網梳理2項食品添加劑標準的修改內容,供大家參考。
一、擬刪除GB 2760中3種沒有工藝必要性的食品用香料
薄荷內酯(S0641)、龍蒿腦(S0061)、3-乙酰基-2,5-二甲基呋喃(S1215),這些物質已經不再作為香料使用,按照食品添加劑使用工藝必要性原則,刪除 GB 2760-2024 表 B.3中的上述物質。
二、擬調整5種食品用香料為食品用香精輔料
經行業調研顯示,根據阿拉伯膠(N249)、丙二醇(S0001)、甲基纖維素(S1076)、辛烯基琥珀酸單阿拉伯膠酯(S1367)、松香酸甘油酯(S1358)5種物質的功能屬性,調整這些物質納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用香精》(GB 30616)的“附錄 B 食品用香精中允許使用的輔料名單”,刪除 GB 2760-2024 表 B.2 和表 B.3 中的上述物質。即該5種物質擬不再按照食品用香料管理。
GB 30616-2020附錄 B “表 B.2 其他輔料”中增加辛烯基琥珀酸單阿拉伯膠酯、松香酸甘油酯(脂松香、木松香和妥爾松香)。阿拉伯膠、丙二醇、甲基纖維素本身在GB 30616-2020附錄 B “表 B.1 溶劑及載體”中。
三、擬將脫氫乙酸及其鈉鹽從食品用香精輔料名單中刪除
根據食品添加劑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脫氫乙酸,脫氫乙酸鈉)的風險評估結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24)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在淀粉制品、面包、糕點、焙烤食品餡料等食品中的使用規定被刪除,建議在附錄B 的“表 B.2 其他輔料”中刪除。
刪除后將有效降低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食品用香精輔料的形式帶入到某些食品中的風險。
小結
修改單以食品添加劑使用的工藝必要性和安全性為原則,對于規范相關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完善食品添加劑標準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魯公網安備 3706020200012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