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于標準的適用范圍
該標準修訂并替代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用橡膠材料及制品》(GB 4806.11-2016)關于硅橡膠材料及制品的相關要求,橡膠材料及制品由《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用橡膠材料及制品》(GB 4806.11-2023)管理。
(二)關于通用理化指標
為了更好地管控來源于硅橡膠的安全風險,綜合考慮硅橡膠材質特性、市場抽樣檢測結果和標準協調性原則,本次修訂將高錳酸鉀消耗量和重金屬(以Pb計)的遷移試驗條件統一調整為60℃、2 h;同時針對環硅氧烷類低聚物等揮發性物質,新增“揮發性物質”項目及其配套檢測方法“附錄B 揮發性物質的測定”。
(三)關于遷移試驗
基于硅橡膠材料及制品遷移試驗規律研究,本次修訂刪除了“油脂類食品應選擇50%乙醇溶液(體積分數)作為食品模擬物”的特殊規定。硅橡膠材料及制品遷移試驗食品模擬物的選擇統一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遷移試驗通則》(GB 31604.1-2023)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