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近日發布《關于公開征集2026年度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立項建議的函》,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新一年度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定與修訂建議。本次立項建議的收集截止日期為2025年10月31日。
根據通知要求,建議立項制定或修訂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并以預防風險、保障健康、促進發展、賦能監管為主要目的,重點聚焦風險源頭管控和生產過程管理。
同時,本次征集強調強化標準立項與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營養監測評估以及標準跟蹤評價結果的銜接,確保標準制定有據可依、科學精準。此外,為應對新形勢下的挑戰,立項建議還需順應新型污染風險管控要求和食物資源多元化發展趨勢,符合對新風險、新工藝、新原料、新業態的管理需要,契合我國發展實際,并與國際先進風險管理理念接軌。
值得注意的是,農藥和獸藥殘留限量及檢驗方法標準的立項建議,將由農業農村部相關部門另行組織征集,不在本次公開征集范圍內。此次標準立項建議的廣泛征集,有助于進一步完善我國食品安全標準體系,提升標準的科學性、實用性和前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