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標準委關于下達2026年第三批推薦性國家標準計劃及相關標準外文版計劃的的通知》(國標委發〔2026〕17號),《零售術語》(計劃號:20261693-T-322)列入2026年推薦性國家標準制定計劃,由全國批發與零售市場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438)歸口,中國商業聯合會負責該標準制定工作。
為廣泛吸收各利益相關方參與國家標準的制定工作,達成廣泛共識,充分保障標準質量和實用性,提高標準編制工作的開放性、公正性、透明性,推動標準后續應用實施,現公開征集上述國家標準起草單位,組建國家標準起草工作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起草單位申報條件
1.起草單位應為國內依法經營、業績突出的商業領域相關的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科研院所和大專院校等獨立法人單位;
2.起草單位應具有較高的行業影響力,豐富的行業實踐經驗,具有一定的制造或科研水平和一定的標準化工作基礎;
3.起草單位能夠為標準制定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全程參加標準起草、研討和審查等工作;
4.起草單位應對批發零售標準體系和框架有較全面的認識,并積極參與國家標準編制過程中的各項工作,確保標準的規范性、適用性和先進性。
二、起草單位權利和義務
1.起草單位應提供專家支持,原則上每個單位推薦一名專家擔任起草人參與標準的起草工作;
2.起草人應全程參與標準起草的相關技術會議,積極按時完成標準起草組安排的各項任務;
3.當標準修訂時,有權進一步提出修改意見,及時獲得與標準相關的行業信息;
4.起草人對“標準草案”“征求意見稿”“送審稿”等提出修改意見,在廣泛征求各方意見,并在綜合平衡和廣泛達成一致的基礎上,形成標準“送審稿”提交專家組審查;
5.在可公開的前提下,起草單位應共享相關技術資料、研究成果等,為標準起草工作組提供參考;
6.起草人對標準制定過程中涉及的未公開信息和數據負有保密責任。
三、申報要求
請報名參加國家標準起草工作的單位填寫《國家標準起草單位申請表》(見附件),并于2025年5月6日之前將蓋章版表格發至聯系人郵箱。
四、聯系方式
聯 系 人:沈洋、朱玉梅、靳曉蕾
聯系電話:010-85295029,18501038883
郵 箱:cx@cgcc.org.cn ;jin.xiaolei@cgcc.org.cn
2026年4月2日
關于公開征集《零售術語》國家標準起草單位組建起草工作組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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