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食品安全監管數據標準》市場監管行業標準草案正式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時間為 2026 年 3 月 26 日至 4 月 27 日。該標準由中國網絡安全審查認證和市場監管大數據中心、中國標準化研究院等單位牽頭起草。作為食品行業數字化監管的重要里程碑,標準的出臺將為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的食品安全治理提供統一的數據框架,推動食品安全監管從 “經驗驅動” 向 “數據驅動” 轉型,對保障 “舌尖上的安全” 具有深遠意義。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食品安全問題越來越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食用農產品作為食品供應鏈的重要環節,其質量安全直接關系到消費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為了規范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行為,加強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保障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出臺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81號文)。
81號文的實施,對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提出了明確要求,包括銷售者義務、市場開辦者責任、監督檢查等內容,為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提供了法律依據。然而,當前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監管信息系統在數據標準規范方面尚存在不足,如數據格式不統一、信息孤島現象嚴重、數據共享和利用效率低等問題,這些問題嚴重影響了監管效率和食品安全水平的提升。
因此,制定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監管信息系統行業數據標準規范,對于提高監管效率、保障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具有重要意義。通過建立統一的數據標準,可以促進信息共享,提高監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有效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風險。
本標準主要內容主要包括農批市場開辦者、入場銷售經營者等信息涉及的數據指標體系,包括對指標項的名稱、字段名、數據類型及格式、指標項所使用代碼的標識符、指標項所遵循數據元的標識符等屬性進行定義,主要信息包括:市場開辦者信息、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信息、檢測品種和項目信息、入場銷售者建檔信息、主要的供貨渠道信息等。
未來該標準的落地將帶來三重關鍵價值。其一,提升監管效能,通過統一數據接口與格式,監管部門可快速整合多渠道數據,實現對食品安全風險的實時監測、精準溯源,大幅提升監管效率與精準度;其二,壓實企業責任,標準化的數據要求倒逼批發市場及入場銷售者規范信息記錄,強化進貨查驗、不合格產品處置等主體責任,推動企業建立全流程數據留痕體系司法部公開征求意見系統;其三,助力行業升級,為食品行業數字化監管提供統一范本,促進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為消費者提供 “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 的全鏈條信息服務,增強公眾食品安全信心。
食品安全是民生之本,數據標準是監管之基。《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食品安全監管數據標準》的征求意見,標志著我國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監管邁向標準化、數字化新階段。食品行業企業應積極響應標準要求,主動開展數據合規整改,以標準化數據管理夯實食品安全基礎。期待標準正式發布后,能夠真正打通食品安全數據壁壘,為守護人民群眾 “舌尖上的安全” 筑牢堅實防線,推動食品行業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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